人生第一次听到说“罗/伯/斯/庇/尔的失败是杀人杀少了,多图图一些革命就会成功”这么惊世骇俗的法革发言。这让我想了很久为什么,毕竟在21世纪还会出现“杀人就可以解决问题”这个观点实在太奇怪了。它就像把所有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都简化成了一个逻辑:是“敌人”没有杀干净。但是谁是“敌人”又是说不清楚的,于是变成了“人民”说是谁就是谁,然而谁是“人民”再次成了问题,最后成了“人民是人民的敌人”。这种思路可能并不是法革才有,它周期性出现在各种各样的意识形态中。思路就是一切问题都是执行问题,只需要更激进就可以,那么暴力在其中成了什么?成了被检验忠诚和纯洁的标准。人总是会幻想存在一个绝对正确的位置,当一个人把自己想象成这个位置的代言人时,就产生了一种危险的道德感,即我不是在行使权力,我是在执行历史和人民的意志,我在执行正义。这样一来,暴力反而成了道德的义务。可惜人们在历史中流了那么多血,但无论左右进步保守还是民族主义宗教原教旨主义……依旧时不时重复一下这个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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