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佳Roam
26-06-04 14:38

#西安# 【#商业街招商惨淡商户要求退租遭拒# 商业街招商承诺未兑现,商户退租遭拒陷困境】近日,西安商户冯先生反映,他在新城区太华里商业街租下集装箱店铺,因实际经营环境与招商宣传严重不符,生意惨淡,提出退租时遭管理方拒绝,并面临高额违约金。

冯先生称,今年1月他与西安东凌运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一年租赁合同,月租1800元,享受1、2月装修免租期,合同自3月1日起生效,已交半年租金及2000元押金。招商时对方承诺打造繁华商业街、举办年货节等活动,但1月中旬开业后人流量极少,他经营的纸巾生意“最多一天卖六七十元”。4月改为炒菜餐饮,两天即关门。他于5月21日提出退租,管理方答复:提前解约将取消免租期、扣除押金,并按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冯先生难以接受,已向新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记者6月2日走访发现,该商业街大部分店铺紧闭,部分贴出转让通知。一家正常营业的商户表示,生意难做,主要靠外卖维持。

管理方回应称,合同对违约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不成可走司法程序。免租期仅针对完整履约商户。否认虚假宣传,称公司会持续举办活动,人流量较大,只是未达商户预期。

律师朱长江表示,招商宣传若具体明确且影响缔约意愿,即构成要约,虚假宣传可能构成民事欺诈。合同中高额违约金等格式条款涉嫌加重承租人责任,属于无效“霸王条款”,商户可请求法院调低。提醒创业者需将核心承诺写入合同,留存证据,依法维权。(华商报大风新闻)#西安爆料# http://t.cn/RfXRw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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