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季后赛第二轮以后为标准,布伦森无疑算不上真正的巨星,但他能持续爆点对手外线的防守漏洞,有些关键节点能进难度球,他有巨大价值。
文班亚马也算不上真正的巨星,他防守端在篮下有威慑力,但看他进攻端那些搞笑的出手,滑稽的技术动作,关键时刻的失误,甚至时常不稳定的后场篮板能力,他不是巨星。
同理,26唐斯也不是真正的巨星,他刷爆了科内特在场的时间段带队追分,但文班在场时他没显得有那么自如,他不能像真正意义上的内线球员完全发挥价值,但他确实是战术价值不俗,拥有巨大团队影响力的球员。
显眼的问题是,布伦森,文班亚马,唐斯,谁是更厉害的球员,谁是26季后赛里发挥更好的球员,谁是这轮系列赛里最终更强的球员。
复杂的问题是,在唐斯——og这组球员关系里面,我们要如何看待破折号两边球员的价值,谁是做的更好的那个?
今年唐斯是季后赛里领跑数据的球员,但og也不差,同样名列前茅;我们认为唐斯贡献出的增量里,护框降准可能被认为有运气成分,有团队成分,有策略成分,但唐斯的高位策应,盘活体系被认为是他固有的东西,是关键年份里爆发出的实力。问题是这些球传给谁呢?
在真实的比赛里,每一次传球需要共同由传球人与接球人配合完成。在足球比赛里,接球者的价值甚至都往往被忽视,而在进球数是数十倍于足球比赛的nba里,接球人只有身形奇异到文班亚马那种程度,或许才能被夸赞一句接球价值,还往往都是在空中接力的情境里发生的。
但真实的nba里肯定远不止于此。og的价值在于他某种意义上兼顾了力量,尺寸,跑动和投篮威胁四个方面的平衡,这让他的接球情景,接球能力,接球价值都非常之大。他能相对静态的下到低位,倚住体型力量不如他的人接球,能相对动态的从无球侧冲出来,甚至进腹地接球,能在底角站定位置接球,也能向上移动,到45度和弧顶接球。
认真地讲,唐斯的所谓策应能力与传球手法在大个子里确实算不错,但以策应型的内线球星去衡量,未见得就多么出众,在这组球员关系里,og作为优质接球手的价值几乎同样重要。
而抛去这些,唐斯很难全面承担内线职责,og是防守端更好的球员,是更完整的前锋,是能更多贡献多元摇摆价值的球员。他不见得持球技术多么细腻,但他能在人前正常完成投篮出手,这就够了。
所以某个角度讲,og至少的确是这组关系里“做得更好”的那个球员。当然,他也只是一个缩影,他背后还有大桥,还有哈特,甚至某种程度上还有阿尔瓦拉多等人。
回到这篇文字最开头提到的三个名字,布伦森,文班亚马,唐斯,至少比起og,大桥,哈特,哈珀,卡斯尔,kj等人,前者是球星,后者不是。但这个时代就是这样,难道亚历山大和约基奇真的完全不行?看到这些所谓球星更加拙劣的那些镜头,你绝对说不出这种话。可为什么偏偏是尼克斯和马刺走到了最后——
如我赛前那条微博所言,26赛季竞技上的主线是“谁拥有一条更强悍的侧翼前锋线”的比拼。为什么会是如此,还需要探讨。但这条线的意义是能撑起更多进攻线路,能不断回收球权,能大量消耗对手核心点位,这些东西是串联起这些成色不够绝对意义上的巨星们的“球星”的关键。
那最后顺便回答前面提到的那个“更显眼”的问题——对于这些球星们而言,谁能哪怕多做一步,去反过来捏合,反哺这条线,谁就是更能脱颖而出的球星。#尼克斯总决赛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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