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后续警方和检方发现该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非法拘禁罪等刑事犯罪,则同时应考虑该机构负责人(即使负责人并未直接参与体罚、侮辱等具体行为)与实际进行体罚的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拘禁罪共同犯罪的可能性。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