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莓大棚徐律
26-06-04 10:25 微博认证:律师 教育博主

在无人在意的角落里最高检6月2日印发的刑事检察工作“两质效(试行)”规定的。文件经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征求了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意见,规格和影响远超一般规范性文件。(原文在评论区)

⭐内容框架
1.《审查逮捕质效标准》:共4章38条,核心包括总体要求、逮捕案件质效标准、不捕案件质效标准、附则。
2.《审查起诉质效标准》:共4章40条,将起诉和不起诉纳入同一文件,框架包含主体要求、起诉案件质效标准、不起诉案件质效标准、附则。

⭐新旧标准差异
1. 理念变化
强调“亲历性办案”,即检察官不能仅看卷宗,需对关键证据反复查看、关键情节实地核验。对律师而言,辩护需更具场景化说服力,不能仅提交书面意见。

2. 评价维度变化
逮捕质效评价涵盖实体处理、办案程序、捕诉衔接、办案效果四个层面,且明确区分逮捕与起诉标准,逮捕证据标准为“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无需达到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度。

3. 不批捕情形细化
新标准专设“不捕案件质效标准”章节,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符合监视居住条件不捕、应当不捕等情形分别设定评价标准。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时,可围绕实质危险展开立体论证,如嫌疑人配合调查的表现、退赃退赔行动、被害人谅解意愿等。

4. 起诉质效标准变化
结合静态(案件处理结果)与动态(办案过程)评价,将办案效率(如超期办案、超期羁押)与实体公正置于同等重要位置。

⭐律师工作
1. 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前移
因新标准强化了捕诉衔接,逮捕阶段的定性和证据判断会影响后续起诉,律师需在七天审查期内提出实质性辩护意见,针对罪名定性、核心证据合法性等关键问题发力。

2. 社会危害性辩护实质化、场景化
用具体可验证的事实论证无实质危险,如嫌疑人配合调查的具体行为、退赃退赔的实际行动、社区接纳条件等,形成立体的危险性消除论证体系。

3. 利用亲历性审查倒逼程序公正
若检察官仅看卷宗办案,律师可依据标准要求对关键证据(如同步录音录像、现场勘查)进行亲历性审查,要求当庭播放、实地核验等。

4. 挖掘不起诉增量辩护空间
针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已达成和解谅解、嫌疑人已受充分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起诉社会效果不佳等情形,积极开展不起诉辩护。

5. 用好不合格标准反向约束
指出程序违法(如超期羁押、非法证据未排除),说明其可能导致案件被评定为不合格,以此帮助检察官规避职业风险,实现共赢沟通。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