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证医学本质是违法行为!因为循证医学主要依赖双盲实验,而双盲实验一个重要特征,必须是在患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患者服用安慰剂,以便和服药组就是对照。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说明医疗风险、替代方案等,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32条规定: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医师法》第25条规定: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应当及时说明风险、替代方案等,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不宣向患者说明的,应向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服用安慰剂时,无法确定自己服用的是不是安慰剂,而给患者服用安慰剂的这种行为,也不属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范围,完全是为了新药研发和上市服务。现在卫生部门认定无证行医是违法的,但从逻辑关系和现实情况看,循证医学也是违法的。就因为民间医生不掌握话语权,才被卫生部门打压,而药企有钱有势,它们惹不起,才对循证医学这么严重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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