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个图前几天在一个公众号里看到的,当时给截了下来。
不得不说,女作者倒是挺敢写,但写的确实是有一定道理,尤其是刚入行的年轻律师看完之后更应该从中汲取一些东西。
律师需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认识自已,这样才能拓展业务,多发发朋友圈宣传自己倒也无妨,可务必得知道一点,传统的营销方式和话术如今早已过时,现在的人都“精”的很,每天看到别人千篇一律展示自己业务很忙很忙,连傻子都知道对方想表达什么,但却未必会相信和认可你,若是如此,不仅起不到宣传自己的效果,还会适得其反,看的烦了,人家直接给你屏蔽掉,再也不想看你,以后人家就算某天真摊上了官司,到时都想不起来你了。
给别人留一些“神秘感”,这对于律师这个职业来说,不失为一种上乘的“营销手段”,拿“自我展示”来说,自己来做,那叫做“自恋”,别人主动为你去做,才叫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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