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明Miu
26-06-03 19:41 微博认证:头条文章作者

#紫丝带妈妈[超话]# 【 我是紫丝带妈妈 】
现在三位记者和我沟通过了,有的很快出稿子:紫丝带妈妈的专题。

中国建国以来一直有很多紫丝带妈妈,我关注过,真的太悲惨了……

就是男性这种恶劣的违法行为越来越多,被侵害女性网络发声求助的多了,社会两性关系被撕裂、婚姻家庭成了施暴者的“保护伞”,法律执行成为巨大漏洞——2025年2月最高法才出台《民法解释二》。

这就是司法的一个进步了。

否则这一块女性群体就始终笼罩在绝望无助的黑暗中,法律根本无效的。

清华女博士石可的案件网上爆出来,能通过《人格权侵害禁令》的裁定把抗拒执行的违法男方刘某行政拘留,说明司法又进级一大步。只是现在刘某依然强势违法,拒不交还孩子。

我不知道我老公怕不怕蹲号子,蹲也不能让他在淄博蹲,他表哥在老家是狱警(原来是刑警),可能出现违规优待、规避惩戒的情形。

但据我和石可联系,她现在想妥协,想等待……我觉得挺傻的。男人只想要得到他的目的,残酷的报复你、折磨你(我老公是为了他妈占有孙子),根本不管你死活。

但根本上来说她担心的也是执法不严的问题,“拒执罪”判刑的案例太少,虽然不是没有。

我的律师朋友在朝阳法院立案庭见过两次石可,就说:走拒绝执行罪。

“涉及人身权利的,当事人得特别努力沟通法院执行法官,能走通。等石可离婚判决后,估计能走通的,石可的案件引起媒体轰动了。”

律师的意思依据《禁令》裁定申请不下来拒执罪(好像以前没有判例),到离婚判决抚养权后执行时再努力申请,应该可以行得通~

她真的很热心让我联系石可,想帮助她。我尝试了,石可只说“谢谢您”,不再回复。我律师说实话还是有点厉害的。

我不管北京法院将来怎么判,我就要求严格按《民法解释二》判决!紫丝带妈妈们都知道:现在是有法可依,但相关部门是有法不依。在我这里就不行!必须!给我依法判决抚养权!否则我要折腾到底,把他们所有部门从上到下翻个底儿朝天。

#清华女博士被丈夫当街抢娃最新进展#;
#清华女博士称孩子像小狗一样被拴着#;
#丈夫雇人抢走孩子拘留也不还#;
#时隔205天清华女博士见到被抢孩子##紫丝带妈妈[超话]#

[喵喵][喵喵][喵喵]

发布于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