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报# 【#毕业季警惕论文代发诈骗# 】论文发表是学子求学、科研工作者职业生涯的关键环节。正是这份对成果产出的迫切需求,让部分不法分子嗅到“商机”,炮制“代发论文”等骗局实施精准诈骗,严重扰乱学术秩序,侵害他人财产权益。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相关案件。被告人杨某等人通过搭建虚假学术网站,谎称可为被害人在各类期刊快速刊发文章,以此骗取钱财。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对杨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年8月26日,被告人张某通过搭建网站,冒充期刊编辑部编辑,虚构自身具备在某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渠道与能力,利用被害人赵某急于发表论文的心理,以“内部合作渠道”“保证录用见刊”等话术骗取赵某信任,以版面费、审稿费为名,骗取赵某3600元。
2024年4月至9月,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杨某继续采用类似手段实施诈骗。二人通过搭建多个虚假期刊官方网站,并大范围引流推广,对外谎称可代理作者在多个国家级、省级正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并伪造样刊杂志,以此获取被害人信任,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万7千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人张某单独或伙同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期刊发表服务,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利用被害人对于在学术期刊发表文章的迫切心理,搭建虚假网站、伪造期刊信息,通过精准引流实施诈骗,甚至伪造“录用通知”“期刊样刊”等材料,主观恶性明显,社会危害性较大。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一审判决后,二被告人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已生效。
西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张冰洁表示,本案是当前学术服务领域诈骗的典型缩影。从作案模式来看,不法分子往往抓住部分群体急于发表学术成果、对期刊投稿渠道不熟悉的心理,通过伪造官方期刊网站、虚构“编辑内部合作”“绿色通道快速见刊”等话术骗取信任,单笔诈骗金额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不仅侵害群众财产权益,更扰乱了正常的学术出版秩序。
在此,法官特别提醒临近毕业季的学子:
第一,学术成果发表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期刊官方网站、官方投稿系统、编辑部公开联系方式是唯一合规的投稿途径,切勿轻信社交平台、二手交易网站上的“代发中介”“内部渠道”“包过包发”等虚假宣传。此类宣称100%录用、无需审稿即可见刊的话术,本质都是诈骗分子的诱导陷阱。
第二,投稿前务必核实期刊及投稿渠道真实性。如需确认期刊合法性,可登录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通过“期刊/期刊社查询”入口输入期刊名称核验正规刊号;如需确认投稿渠道真伪,可通过期刊版权页标注的官方电话、邮箱直接联系编辑部核实,切勿点击不明链接、扫描非官方二维码跳转至仿冒网站投稿。
第三,一旦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留存证据维权。若遭遇诈骗,请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提供的虚假网站截图、伪造的录用通知等全部证据,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调查工作,尽可能挽回财产损失。(来源:天平阳光客户端 记者:熊媛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