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为什么,经常遇到喜欢做买卖的所主任。
隔三差五投资做个新买卖,不是投资个游戏,就是开发个app。
我个人经验是这样的,从所主任,到企业家,但凡是成功的企业家,基本都不当所主任。
相反,从所主任,到企业家,但凡是经常失败的企业家,基本都是所主任。
你站在一个达尔文的角度看,
凡是经营成功的所主任,变成了企业家,他都会马上意识到继续当律师的意义不大了——律师费带来了创业的启动资金,但是创业成功变成钱生钱了,你再继续搞靠体力劳动、用时间换钱的法律服务,就得不偿失。
这时候律师业务不是一个资金池,而是一个兴趣爱好,是有没有都无所谓的,然后有一年,有个大佬泡妞泡出事了,相关单位开始对“违规兼职”进行整顿,是注销公司,还是注销律师,那显然是公司赚钱的,注销律师,公司不赚钱的,注销公司。(律师法规定专职律师不许干别的,其他行业大多数没有这种限制)
那什么人一直折腾,一直留着律师身份呢,大致上说就是一直折腾一直失败,除了律师这碗饭能来钱,吃别的饭都不太成功。
这种所主任可多着呢。
人这一辈子,能吃好一碗饭就不错了,钱多少是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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