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儿子29万存款被妈妈取到剩40#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的合理开支等,最后判决返还22万元。#妈妈用孩子压岁钱被判返还22万#
有人不理解,压岁钱也都是父母给出去的,孩子收回来的就该归父母。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压岁钱是长辈给孩子的,从法律上来讲,是赠与,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什么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相对于双务合同而言的,从字面意思来理解,双务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双方都有义务的,比如常见的买卖合同,买方有支付价款的义务,而卖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这就是双务合同。相应地,单务合同,从字面来讲,就是只有一方有义务,而另一方是没有义务的,赠与合同就是比较典型的单务合同,作为受赠人只要表示接受赠与即可,不需要履行任何义务(附条件的赠与除外)。
这从《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定义也可以看出来。《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作为单务无偿的合同,即使受赠人是未成年人,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这种纯获益的行为,对行为人并没有行为能力的要求。也就是说,不管几岁,哪怕是刚出生的婴儿,也可以接受赠与并且赠与是有效的,不需要父母的追认或者同意。
过年给予压岁钱,就是一种无偿的赠与,而且赠与的对象是孩子,所以这个压岁钱的所有权是孩子的而不是父母的。尽管,确实父母也会给出去,但这种行为只能算是情谊的行为,而不能将其视为法律上赠与合同的对价。
在压岁钱的所有权属于孩子的情况下,父母就没有了可以随便支配的权利,。因为《民法典》同样地,对父母“代管”压岁钱作出了限制。《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由此可知,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除了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意思是,压岁钱是孩子的,父母除了为孩子的利益外,比如说给孩子报辅导班、看病等,可以用这个压岁钱,其他情况下一般是不可以用孩子的压岁钱的,比如说用孩子的压岁钱去旅游、去还债、去用于个人消费等都是不可以的。
所以,别觉得孩子小,也别觉得压岁钱是小事,处理不好,可能要对簿公堂变成大事。当然,本案也有特殊性,是处于父母闹矛盾准备离婚期间,妈妈大额支取压岁钱却说不清用途,只能认定是侵占了孩子的压岁钱,依法应当返还。法院在判决返还金额时,也充分考虑了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需要,酌情扣除了合理开支,最终判决返还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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