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晓61
26-06-02 20:06

太玄经解校25《爭》

1331,爭。阳家火。准《讼》。
校:初一次二准讼三爻;次三次四准讼四爻;次五次六准讼五爻;次七次八准讼上爻。上九准《蛊》初爻。
阳氣氾施,不偏不颇,物与爭讼,各遵其仪。

初一 爭不爭,隱冥。
律丙寅太簇。纳音天上火。
《玄隐遗密》阴阳化一:圜阴阳之为象,阳旷阴微。取氣物之运,大無细有。光曒于無,凬生於有。质储为物,氣返於虚。
爭上为受,中为气,竖钩为水火往来于物。火上为阳,水静为阴。爭指阴阳变生无时不在,不爭指水居火之下。火在坎之上爻,故曰隐冥。

次二 嚇河臞。
吕丁卯夹钟。纳音天上火。
赫指二火,音同首火,嚇则火在矩方之位。臞,月为夜象;瞿上为比目,“得曾比目何辞死”,比目鱼上古有之,阴火相比。次二阴家火,丁卯炉中火之阴。这三个字当同于当时方言,如好呀,赫闷哟等。

次三 爭射齦齦。
律戊辰姑洗。纳音杨柳木
“形阴也,氣阳也。阴阳之化,周而同一。物出也,象成也,事随也”。齦,齒为争为射;艮,为成。齦齦,“独,功有不克。和,克有所扶。毒,有克则不害。补,不同则有伤。益多,利而不畜。害多,利而不留。伐标,害伏其本。克本,祸发于华。故圣人之治,兼而用之,其害不遗,其用弗伤。”
姑洗戊辰戊火辰水,杨柳木壬午壬水午火,水火不相射,只相爭。所射者益害毒补之功。

次四 爭小利不酋贞。
吕己巳中吕。纳音杨柳木。
“光以和形则皦,食以生热而用有。”己继戊之后,乃天之元气。清气上升,冲和天地;浊气下降,聚生万物。己巳在天为月之皦。
小为微,为阴,为形。不为夜为晦。
“化畜:金以火生,而火从木用。水从火活,而木依金形,载化于时”。次四金位,巳,火生之金,火在夜为光。癸未杨柳木,癸,水中之火,火即生发之力;未,藏火之木。皦为月光,金为月之本位。光以和形指中吕己巳,酋贞。争小,癸未之水火;上利下泻,不指夜指月,利不,天洒己巳皦皦之光。

次五 爭于逵,利以無方。
律庚午蕤宾。纳音剑峰金。
庚午路傍土。午为天亟。“天亟者,一精一微也。精从天从日,微,从地从月。精以無以氣,微以气以温。”午为精,子为微。
逵为陆行,庚午路傍土,路傍土有方。午为精,精以無以氣,壬申剑峰金喜子午卯酉,故利以無方。

次六 臂膊胫如,股脚瞋如,维身之疾。
吕辛未去灭。纳音剑峰金。
丙辛化水,次六水位。纳音癸未岁火不及,寒乃大行。民病胸中痛,胁支满,两胁痛。膺背肩胛间及两臂内痛,郁冒朦昧,心痛暴暴瘖,胸腹大,胁下与腰背相引而痛,甚则屈不能伸,髋髀如列,上应荧惑,辰星。(见《气交变大论》)

次七 爭干及矛䩜,用亨于王前行。
律壬申夷则。纳音大海水。
次七为火首,首辞:阳氣氾施,不偏不颇,物与争讼,各遵其仪。火升为阳氣,氾施为干,矛为金属之木,壬木运,夷则取水之平,壬为水,为露,露有白露和寒露,则物之平以秋之寒露万物凋。矛䩜当是一种草木植物,记得小时候吃过一种叫矛zhe根的东西,可能就是矛䩜。䩜由地火而生,革卦泽火革。施及矛䩜,故以氾施且不偏不颇。
用亨,亨为高,次七在讼卦上爻。王前行,王同候,清明三候虹始见;火首,火运之前为木运。大海水壬戍,戍为火库,壬为用亨于王前行。

次八 狼盈口,矢在其後。
吕癸酉结躬。纳音大海水。
狼说的当是贪狼。古籍星山卦篇乾山为贪狼,次八准乾卦上爻之末,故曰狼盈口。矢在其後当说的是讼卦上九爻辞:“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上九 两虎相牙,知掣者全。
律甲戌无射。纳音辛丑壁上土。准《蛊》初。
辛丑水运不及,水运之岁上见太阳天符,天符为执法,中执法者其病速而危,此一虎。
甲戌往与次四己巳合化土。丑未太阴湿土。岁土太过临水运为另一虎。
两虎相牙,知掣者全。“夫气之胜也,微者随之,甚则制之。气之复也,和者平之,暴者夺之。”
何为气之胜?何为气之复?太玄经九位分气之生复,初一次二次三次四为气之生。次六次七次八上九为气之复。
“治寒以热,治热以塞。气相得者逆之,不相得者从之。余以知之矣。其于正味何如?”
岐伯曰:木位之主,其泻以酸,其补以辛。火位之主,其泻以甘,其补以成。土位之主,其泻以苦,其补以甘。金位之主,其泻以辛,其补以酸。水位之主,甚泻从咸,其补以苦。
太玄经九位明确木火土金水之位,只需对照其位择味以食就可治气之邪矣。此证实了太玄经是与《黄帝内经》相连贯的。内经有些篇章看不懂是因为太玄经被蒙尘曲解为算命之学,此华夏文明一大劫矣。202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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