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男童被兔子咬伤法院判家长担主责# 】家长带1岁儿子去菜场,儿子逗店铺笼中兔子手指几乎被咬断!兔子主人被告上法庭,法院:监护人担主责,兔子主人承担30%的赔偿责任。#1岁男童被咬家长把兔主人告上法庭#
当天,柯某带着年仅一岁多的儿子峻峻(化名)到菜市场买菜。走到鱼摊前时,柯某光顾着挑鱼,没注意身边的儿子已经迈着小短腿,跑到了旁边由彭某经营的生鲜兔肉店铺门口。店铺前的人行通道上,放置着装有兔子的笼子,笼子没做额外防护。年幼的峻峻出于好奇,伸手进笼子逗弄兔子。没等柯某反应过来,就传来了儿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峻峻的右手食指被兔子狠狠咬住,等把手指拿出来时,已经几乎被咬断。
事后,峻峻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十多天并接受右食指断指再植术,出院诊断为右食指不全离断伤。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柯某把兔子的主人彭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彭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731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峻峻系不满2周岁的幼儿,对动物危险性缺乏任何认知能力。其母亲作为监护人,未全程看护幼儿,未尽法定监护职责,是致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彭某作为兔子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将兔子放置在公共通行区域,未采取任何物理隔离措施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放任危险源处于公众可随意接触的状态,管理疏漏明显,对损害的发生亦存在过错。经核定,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6711.81元。综合双方过错程度,由彭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赔偿原告8013.54元;其余损失由柯某自行承担。(小小) http://t.cn/AXXGUUM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