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法李振武
26-06-02 18:29 微博认证:娱乐法律师 法律博主

刚看到#王晓晨举报狗仔爆料视频#,我觉得很解气……

但没想到狗仔直接把投诉单发出来,还貌似威胁。

为什么现在会变成这样?这也太猖狂了吧。

感觉在狗仔面前,明星真的才是弱势群体了。

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起偷拍下架风波里,最让我不爽的,不是狗仔偷拍本身,而是后续那套“反咬一口”的态度。

第一,把“投诉”当成新素材发出来,我觉得,本身就是一种报复。

王晓晨走的是平台正规投诉通道,这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

结果狗仔直接把投诉单号、投诉内容挂出来点名骂。

我觉得他是在炫耀,明星本人来跟他对峙,他觉得有面子……

但,投诉行为本身也属于私密活动范畴,受隐私权保护。

因此,我觉得发布这个投诉单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

但关键在于,他还说,“你开宾利去见那个男的,我也有。”

这就是赤裸裸的“隐私要挟”了。

搞笑的是,他用这个隐私,来报复王晓晨保护自己隐私的投诉行为。

这哪里还是报道啊,这就是以侵权为业的胁迫啊,收手吧……

#律师说法#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