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李光进传:【(韩国夫人李氏)二子節制皆一品。死葬長安南原,將相奠祭凡四十四幄,時以為榮。】李楷洛父子三代都葬于富平檀山原,在长安北一百多里外。李夫人葬长安南原,方位完全对不上,说明她没有葬入李家祖坟。
当然了不合葬也不见得一定证明有家庭矛盾。他唐墓志我也算浅扫过三五千,多少可以讲一讲。大部分时候夫妇不合葬,cite不合古礼或者宗教信仰原因的话,指不同穴而葬。这种情况通常夫妇仍葬在同一片家族墓地,只是各自凿穴。李氏夫妇显然不是这种。另一种常见情况是丈夫已与发妻合葬,后妻可能会选择归葬娘家,也可能从子而葬。这个理由在李夫人这里也不成立。李楷洛碑上将她列为惟一妻子。就算有前妻也不可能和李楷洛合葬。还有一种情况是一方权厝,出于客观困难未能夫妇合葬。李氏葬礼风光大办都上了唐书,自然不可能是权厝。她的墓选在远离夫族的地方。甚至在两个儿子都比丈夫显赫得多的时候她都不愿意从子。墓志里遇到这类情况的,往往能明显看出女性志主与夫族不和。李氏的葬礼应该是李光进主持的,但这个选址想来不可能是出于光进的意愿,只可能是李氏本人要求的。葬礼那么大的排场,恐怕疑问“她怎么不从夫从子”的大有人在,而她都不在乎。
旧唐书云李光进【雖與光弼異母,性亦孝悌】。李氏是李光弼生母,那么光进应为妾出。但光进所谓孝悌显然指其孝养嫡母,他的生母甚至在史料里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不知道李夫人与李家的问题是否与丈夫纳妾有关,至少可以说她的主母地位无人动摇。
就李夫人的资料来看,真正有实质上孝行的其实只有非亲生的光进。李光弼那是本人盖章的不孝子。平叛十年,他见老母的次数搞不好都不如皇帝派去的太监多。他死前说“为不孝子复何言哉”,给人感觉重点并不是后悔没有尽孝,而是说百善孝为先,你们都等着我死前表一把忠心,呵呵,我都不孝了还谈什么忠义。都给我滚。
顺便看一下他家营葬于富平这件事,根据李楷洛碑是承玄宗诏:【以明年(天宝二载)某月日,詔葬於富平縣檀山原,禮也。】但是这样一来就和颜碑里李光弼自称“三代无葬地”矛盾,二者必有一误。杨炎和颜老师谁更可信呢……个人是觉得因为杨炎在李陵后裔梗上扯得太离谱,拉低了整篇碑文的史料价值。我选择押一根小指头信颜老师……就是说李楷洛及祖辈都行林葬,富平的墓志是李氏兄弟显贵后所选,李楷洛墓可能是衣冠冢。
又及李家祖坟的位置,李光弼旧传记为三原,颜碑和李楷洛碑记为富平檀山原,李彙墓志记为华原。按墓址在今陕西富平县,与华原(今陕西铜川)和三原(陕西三原)相邻。所以这几条资料里的墓址都是同一个地方,只是在三县交界处,归属上略有分歧。而李夫人葬长安南原,可能指高阳原凤栖原或者其他长安南部的地方。富平在长安北边一百多里,这无论如何都不是地名歧义造成的了。
李光弼父子三人的墓址今属富平县觅子乡。觅子乡不知何时获名。假如是巧合,那也太巧合了。
最后借此再考一遍两篇李楷洛碑的断代。第二篇《唐贈范陽大都督忠烈公李公神道碑銘》有金石文献著录,立碑于大历三年。第一篇《雲麾將軍李府君神道碑》文采明显更好,看上去是被德宗挖走之后杨炎又写了第二篇。理论上《雲麾》成文应当在宝应元年(文中提到李光弼封临淮郡王,这是代宗朝的事)至大历三年之间。这一篇中杨炎自称“掌史之官”,然而他被元载擢为吏部侍郎史馆修撰那已经是大历九年的事了,所以《雲麾》的系年一直很谜。这里只能抛开史馆修撰,假定杨炎更早时期另有修史经历。参考杨炎在代宗朝初期的履历:宝应元年仍在丁忧;广德元年起为司勋员外郎,之后直到大历元年一直在朝中。大历元年入杜鸿渐西川幕,二年回朝任吏部郎中知制诰。马驰《李光弼》书中大约是因为杨炎大历二年回朝而将《雲麾》系于此年。但其实也可能是更早的广德元年-大历元年期间所作。碑文提到【乾元中,太尉以東諸侯三會於河,再以駹髳濟於淮海。天子美齊桓之誌,係凡蔣之盟,以府君炳德丕赫,積流仁慶,追考功績,發於簡書,諡曰忠。累有裒贈,號韓國夫人。於是建廟堂,命宗祝。室有山龍之服,饗有金石之和,昭宣令圖,煥然銘篆。以炎掌史之官也,奉命為詞。】似乎给人印象是李光弼在世时朝廷追赠李楷洛,封韩国夫人,立家庙,立李楷洛碑,一系列操作可能都是为了安抚藩臣。以此观之,《雲麾》或许系于广德元年更合适。
最最后,第二篇李楷洛碑中记李光弼的职位【元子太尉中書令東都河南江淮等道副元帥臨海(淮)郡王光弼】,虽然“河南江淮等道”有点离谱但重点在东都两个字。这是李光弼生前不愿接受的东都留守一职。无独有偶,颜碑在标题上也是把东都留守列入李光弼职衔,好像还想再争取一遍“死者没有违抗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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