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发现妻子有性病生女后起诉离婚#
湖南益阳一对夫妻,小王和小李婚后一起去产检,结果查出小李患有传染性性病。孩子还是生下来了,是个女儿。但小王难以接受,认为妻子婚前故意隐瞒病情,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婚姻。
小李辩称自己婚前根本不知情,不存在故意隐瞒。
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小李婚前就知道自己有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婚姻情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对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和债权债务一并做了处理。
从律师角度看,这个案子有两个点值得说说。
第一,不是查出病就能撤销婚姻。法律要求的是对方“婚前”就“故意隐瞒”,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本案中小李说自己婚前不知道,丈夫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她知道,那撤销婚姻这条路就走不通。
第二,撤销婚姻和离婚是两码事。撤销婚姻意味着婚姻自始无效,等于没结过;离婚是承认婚姻有效,只是现在结束它。本案法院没支持撤销,但支持了离婚,说明法院认可婚姻本身是合法的,只是过不下去了。
最后提醒一句:婚检能做的尽量做,不是不信任,是让两个人在进入婚姻之前都明明白白。婚前知道叫坦诚,婚后发现叫隐患。#律师说法##以案说法# http://t.cn/AXXAOu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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