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公布《禁止传销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 首次增设打击网络传销专门内容,3年职业禁入+违法所得倍数罚款,社交电商“类传销”模式进入倒计时⚠️
5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禁止传销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6月28日。这是该条例2005年施行以来的首次大修。征求意见稿重点:增设打击网络传销专门内容,明确网络传销定义;新增资金监控措施,央行、金融监管总局将督促支付机构监测涉嫌传销资金;新增信用惩戒,传销组织者、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在任何企业担任董监高;罚款由定额罚改为按违法所得倍数处罚,对屡查屡犯者加重处罚;新增互联网平台未履行信息防范处置义务的法律责任,实现“处罚到人”。
【评论】社交电商“拉人头”“多级分销”的灰色玩法,这次真到头了。3年职业禁入,意味着操盘手一旦被查,连换个马甲当高管的机会都没有;“违法所得倍数”罚款,比固定金额的杀伤力大十倍——赚得越多罚得越狠。最该慌的不是微商,是那些用复杂层级包装“类传销”模式的私域电商平台:钱从哪来、分给谁、怎么分,每一层都要经得起穿透式审查。征求意见稿还在路上,但监管的刀已经举起来了,合规窗口期只剩一个月。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