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施严重暴力犯罪,2025年#24名低龄未成年人被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6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数据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处,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51万人,起诉5.58万人,其中起诉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八类严重暴力犯罪1.72万人。对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暴力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24人,向社会释放#低龄不是免罪金牌#的信号。
核准追诉权是国家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的一项特殊职权,包括依法履行对超过20年追诉期限案件的核准追诉权和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核准追诉权。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在刑法第17条新增第3款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悉,自2021年3月以来,最高检按照刑法规定,对上报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依法开展核准追诉工作,对其中犯罪情节恶劣,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案件依法予以核准追诉,对于未核准的案件开展相应的矫治教育和被害人救助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