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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01 22:13

未批先建!东营市财金化学一项目擅自施工被罚

近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公告,东营市财金化学有限公司因旗下一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依法作出限期改正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此次涉事项目为东营市财金化学有限公司位于渤海路168号的生产调度中心改造施工项目。该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工,违反了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应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同时,执法部门参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作出处罚决定:责令东营市财金化学有限公司限期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工程合同价款(13953504.09元)1%的罚款,即人民币139535.04元。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东执处字(2026)第05250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5月25日。

来源:鲁网东营频道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