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丝
26-06-01 16:34 微博认证:学者、律师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注意到本案中通过关联方债权转让规避有效仲裁条款、强行引入本地法院管辖的操作,以及在管辖权争议未定、原告仅主张七千余万元损失且缺乏充分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法院快速采取高达8.94亿元的巨额保全措施,与此前曝光的模式化操作高度雷同,极易引发地方保护与程序不公的合理怀疑。司法程序本应是公平竞争的保障,而非不当干预市场的工具,期待有关部门依法核查纠正程序瑕疵,守住司法公正底线,维护统一大市场的营商环境。http://t.cn/AXXAnX1L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