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之清
26-06-01 15:11

小心:这二个人的微信是个骗子

2025年11月份我通过招工网上与微信名:“周总(工作号):wxid 3Wo47z45xWn422的骗子(见下图)和微信名:A京盾卫士人事部~李经理,微信号:baoanrenshibu8512的女性骗子,在邯郸车站填写了一份《邯郸京盾卫仕公司面试合格赴京合同制保安志愿书》(见下图1)。
他们指派我于当日赴京(地点:北京大兴区皮各庄中路)务工(见下图2:与周的《微信聊天记录》),到北京后,周总给我联系的第一个保安队是北京皮各庄中路那儿保安队,上了两天班,后来又换地方,在北京工作了共31一天,按上述《邯郸京盾卫仕公司面试合格赴京合同制保安志愿书》第四条中“综合工资7000元”的规定和劳动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我多次联系上述公司的周姓经理不接电话,发微信不回,为此我通过法律援助的法律人士申请丛台区劳动仲裁部门依法立案,但当2026年6月16日开庭时:丛台区“ 邯郸京遁卫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庭的代理人概不承认上述微信是他们的人,对我所签的上述《赴京合同制保安志愿书》也不认可,仲裁机构驳回了我的仲裁请求。我又到丛台区经侦大队报案,丛台警方一位403办公室的张姓警官热情接待了我,但同样因管辖问题没有得到受理。
为此,将上述事件发布网上,请广大网民好友,多加小心,以防再被他们骗取你去北京做劳务不给钱,这种行为比照人口贩子,我给起名叫:“劳工贩子”如何?

发布于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