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来现场立一个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案。
公司控制权争夺,大股东开了股东会换了法代,但公司印章证照财务啥的之前一直被原法代把控,拒不归还。
一开始,立案庭小姑娘说,你这个原告是公司,但落款没有公司盖章,不行。
我直接拿出事先准备的一个证照返还纠纷的入库案例,说:有入库案例,人章分离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公司起诉。
立案庭小姑娘看完了案例,翻书,然后打电话。
等了一会,说:这个案例不一样,是法定代表人办了工商登记,没有章可以起诉。你这个还没办工商登记。
我又翻出手机里找到的,某省高院的案例,和上海二中院的推文,明确写股东会变了法定代表人,虽然没办工商登记,但新法代也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小姑娘看完,继续翻书,翻材料,又打电话。
挂了电话,又指一个起诉状的问题,我又拿出手机事先检索的案例,说隔壁区法院的判决,这样写诉请没问题,法院判决还支持了。
小姑娘看完,继续打电话。然后说:你们等等吧,法官待会下来。
十一点四十左右,法官下来,又沟通一番,最终同意立案和行为保全,但我们得补充材料。
上午九点到中午十二点,立案总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不容易。[笑cry]
#以案说法##律师开放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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