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魏晋南北朝兵制研究》第三章第四节《曹魏士家制度的发展过程》
士家制度下,士家是要另立户籍,与民户分离,士家兵士也要与家属分隔两地,曰“错役”,实质是控制兵士家属,让他们集中居住为质的制度。为防止兵士逃亡,曹魏实行“士亡法”,兵士逃亡罪及妻子。此外,士家之女只能嫁给士家之子,士之妻,士亡后必须改嫁给其他兵士,这是种内部的婚配制度,就是为了保证士家的出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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