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亦凉兮
26-05-31 20:51 微博认证:禅文化博主 超话主持人(五台山印记超话)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如何对治我执和法执?

答:依《瑜伽师地论》及《摄大乘论》、《成唯识论》等圣教,对治我执与法执,须依修行位次,次第用功,其方法、所依智慧及断除位次皆有不同。今依古德正义,分述如下:

一、 总明对治原则
一切我执、法执,皆以 “无明” 为根,于缘生如幻之依他起法上, “增益” 本无之实我、实法相,此即“遍计所执性”。故对治之根本,在于生起与执著相反之 “无分别智” ,照见所执之“我”、“法”其性本空。如论中所言,对治“增益”边者,即是“损减”其妄执,令心归于中道实相。

二、 别释对治方法

(一) 对治我执(烦恼障)
我执分“分别我执”与“俱生我执”,对治有异。
1、对治分别我执:
所依观慧:生空观(人无我观)。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中,观察寻觅所谓“常、一、自在之我”了不可得,唯是诸法和合,刹那生灭。
具体修法:多依 “析空观” 。如观身不净、观受是苦、观心无常、观法无我,层层剖析,了知五蕴之中、之间皆无实我。亦如论中破“执如来性同于虚空”之邪执,先明所执之“虚空”相本是分别、对待之法,无有实体,则所计同空之“我”亦无实体。
断除位次:此执粗猛,由邪教、邪分别生。修行者于 “见道位” (小乘初果,大乘初地) ,生起无漏“生空真见道”(人无我智),一时顿断。

2、对治俱生我执:
所依观慧:亦为生空观,然需长时修习,任运恒转。
具体修法:须于定中修习 “体空观” 。不待析破,直观当下身心现象,如幻如化,当体无我。此执与身俱生,微细难察,需以“正知”恒时觉察,于一切顺逆境中,觉照“我贪”、“我嗔”、“我慢”之生起,即以无我正见化解之。
断除位次:此执微细,任运而起。小乘于 阿罗汉果 断尽。大乘菩萨则于 第七地 或 第八地 中(依不同教理安立)方能永伏,至 佛地 究竟断尽种子习气。

(二) 对治法执(所知障)
法执亦分“分别法执”与“俱生法执”,其治更细。
1、对治分别法执:
所依观慧:法空观(法无我观)。不仅观人无我,更深入观察一切蕴、处、界法,乃至涅槃、菩提等清净法,皆缘起性空,无有自性。
具体修法:依 “唯识观” 为胜方便。了达“万法唯识”,心外无法。所执外境实法,皆是内识所变相分;能执实有之心,亦是依他起性,如幻如化。如论云“色既唯是妄心分别,当知虚空亦无有体”,推至一切法,皆唯心所现,无实自体。
断除位次:此执亦由邪教邪分别起。大乘行者于 初地见道 ,证“法空真如”时,与“生空智”同时顿断。

2、对治俱生法执:
所依观慧:根本无分别智及后得智,长期修习法空观。
具体修法:此是菩萨修道之核心。须于地上,数数修习,于一切事、一切理中,破除微细的法爱、法贪及对“有所得”的执著。如论中“五不失”义所明,远离“增益”(执无为有)与“损减”(执有为无)二边,住于中道妙观。
断除位次:此执极细,能障一切智。菩萨于 十地 之中,地地分断,至 金刚喻定 现前时,顿断最后微细品,入妙觉佛地,究竟圆断。

三、 总结修行心要
1、次第分明:初学应先伏断粗重之分别二执,尤以“人我执”为首要,此是出离生死之关键。得人空后,再深修法空,渐除俱生二执。

2、观慧为导:无论人空观、法空观,皆需以 闻思正见 为先导,于心脑中确立无我、无法之正理,方能在对境时提起正念,照破执情。

3、定慧等持:细惑(俱生执)潜伏甚深,非散心观照能除,必须依于 “心一境性” 之止力,在定中深观,方能奏效。故止观双运,不可或缺。

4、悲智双运:大乘行者修法空观,非为自了,乃为成就一切智智,广度众生。故于观空时,常怀大悲,不堕偏空,方能真破法执,契入中道。

是故,对治二执,实为整个佛法修行之骨干。以 “我法二空” 之智慧为剑,依次斩断 “分别、俱生” 之葛藤,从 “见道” 之顿破分别,到 “修道” 之渐除俱生,终至 “无学道” 之究竟寂灭,方是圆满解脱、成就菩提之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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