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宕昌农民工实名维权!工程遭恶意欠薪近 50 万 诉讼多年遇司法困境求助公道
近日,来自甘肃省宕昌县沙湾镇的农民工张苟林实名发声求助,曝光自己参与舟曲县大峡沟森林公园大门工程项目期间,遭遇合伙人挪用工程款、发包方合同合伙人暴力断路强迫施工,胁迫低价结算,历经三级法院诉讼却遭遇审判程序不公、事实认定偏颇,多年维权无果,不仅血汗钱被侵占,还落得妻离子散、居无定所的艰难处境,恳请纪检监察机关、司法部门及社会各界关注督办。 据举报人张苟林自述,1970 年出生的他,是一名朴实的基层农民工。2018 年,经人介绍与杨平口头合伙承包舟曲县大峡谷森林公园大门工程,双方约定由张苟林全权负责工程垫资、现场施工及日常管理,杨平负责对外业务对接与各方协调。 施工过程中,合伙人杨平严重违背约定、肆意侵权。其伙同发包方马志国刻意隐瞒工程 75 万元真实合同价格,私自挪用工程款 9 万元。直至三年后张苟林向省纪委实名反映情况,杨平才被迫归还 5 万元,至今仍拖欠 4 万元工程款拒不归还。这笔被挪用的资金,直接导致张苟林无力结清工程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背负巨额债务,原本安稳的家庭支离破碎,最终妻离子散、漂泊无依。 工程开工后,发包方马志国联合杨平挖断道路强迫张苟林施工,完工后,采用煽动农民工围堵、人身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逼迫张苟林签下一份显失公平的结算协议。经核算,张苟林在该工程中实际投入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费用共计133.6 万元,却被恶意压低结算价至 86.75 万元,凭空被侵吞近 50 万元血汗钱。 为拿回自己的合法收入、给一同务工的农民工兄弟一个交代,张苟林依法先后向舟曲县人民法院、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再审,然而维权之路步履维艰,遭遇多重司法不公问题。 一审法院仅凭借单一签字便草率认定双方合伙关系,未深入核查实际出资比例、分工细则及收益约定;对张苟林提交的欠条、施工日记等核心证据,以格式不规范、无对方签字为由全盘否定,既不传唤关键证人出庭作证,也不主动调取工程款支付记录、银行流水等关键佐证材料。 二审法院在收到张苟林提交的全新关键证据后,未依法开庭审理,直接剥夺其当庭陈述与辩论的合法权利。后续再审审查更是流于形式,对当事人反映的被胁迫签订结算协议、合伙人挪用工程款等核心争议事实,未开展任何实质性核查与处理。 更让张苟林难以接受的是,多年维权早已耗尽全部积蓄与精力,不仅迟迟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办案人员还被指当庭诱导串供,维权之路处处碰壁,深陷绝望无助的境地。 为此,举报人张苟林郑重提出四大诉求: 1. 彻查杨平挪用工程款、利用领导亲戚关系违规分包工程、恶意牟利及干扰司法公正等行为,严查马志国违法挂靠,违法分包,断路强迫施工,暴力胁迫签约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2. 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三级法院错误判决,对本案依法重新再审; 3. 责令临夏市建筑工程公司全额支付拖欠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并赔偿 2019 年至今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4 追究业主方舟曲县文旅交建玩忽职守,监督不力的责任5, 严查办案人员白俊平、李和平程序违法、事实认定错误、当庭诱导举证等违纪行为,依规追责问责。 张苟林以个人人格郑重担保,此次实名举报内容全部属实,自愿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一名普通农民工,凭力气干活、靠诚信做事,却深陷欠薪与司法维权困境。在此恳请各级纪检监察、司法监督部门介入彻查,也呼吁广大网友、媒体朋友持续关注,助力弱势群体维权,捍卫法律公平正义,让农民工的血汗钱不再被无故侵占。 (免责声明:本稿件由张先生提供发布,仅代表个人观点,与平台及媒体无关,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http://t.cn/EaKld5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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