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2016)】
昭公(284)
【传】
使枝如子躬聘于郑,且致犨、栎之田。事毕弗致。郑人请曰:“闻诸道路,将命寡君以犨、栎,敢请命。”
对曰:“臣未闻命。”
既复,王问犨、栎,降服而对,曰:“臣过失命,未之致也。”
王执其手,曰:“子毋勤!姑归,不穀有事,其告子也。”
【译文】
楚平王派枝如子躬到郑国聘问,并归还犨、栎二邑的田地。聘问完毕,枝如子躬却没有把田地归还郑国。郑国人请示说:“听到路上传言,说将命令寡君治理犨、栎二地,谨此请命。”
枝如子躬回答说:“我没听说有这命令。”
回到楚国后,楚平王问起犨、栎二地的事,枝如子躬脱掉上衣回答说:“臣故意违背命令,没有把二邑交给郑国。”
楚平王拉着他的手,说:“你不要这样羞辱自己!先回去吧,以后寡人有事,还会告诉你的。”
【注释】
[1] 使枝如子躬聘于郑——
杨伯峻注:枝如,复姓。
[2] 且致犨、栎之田——
杜预《注》:“犨、栎,本郑邑,楚中取之。平王新立,故还以赂郑。”
[3] 事毕弗致——
杜预《注》:“知郑自说服,不复须赂故。”
杨伯峻注:石韫玉《读左卮言》云:“大夫出疆,苟利社稷,专之可也。”
[4] 将命寡君以犨、栎——
杨伯峻注:命亦有赐予之义。
[5] 对曰:“臣未闻命。”——
杨伯峻注:未闻楚王有此令,诡言答之。
[6] 降服而对——
杨伯峻注:杜《注》:“降服,如今解冠也。谢违命。”然僖二十三年《传》云“公子惧,降服而囚”,杜《注》谓“降服,去上服”,两《注》不同。此降服亦请罪之表示,当同去上服之义,非汉、晋之免冠也。
[7] 臣过失命——
杨伯峻注:孔《疏》:“言臣罪过,漏失君命。”过与故为双声,古韵读亦近,疑此过犹言故意。
[8] 子毋勤!——
杨伯峻注:王念孙云:“勤犹辱也。”说详王引之《述闻》。此辱指降服言。
[9] 姑归,不穀有事,其告子也——
杨伯峻注:其犹将也。杜《注》:“王善其有权,有事将复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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