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妻分手是因为存在很多无法评出对错的观念差,我已经无法用社畜和学生思维、荡妇和“正常人”等标签阵营去分类这些岔路。
譬如在深圳的一夜,我和朋友去拉吧喝酒,和异地的前妻约好了全程报备和回家时间。但是没想到一桌人聊得好尽兴,一个东北姐姐振臂一挥,我们当即决定一起去海边。
那在我人生中也是非常痛快的一夜,不同年龄职业的十来位酷儿女孩,坐在凌晨三点的深圳湾,荒腔走板地谈论着什么、笑着闹着,倚靠着等日出。
但在前妻的视角里,我去酒吧是一罪,和陌生t说笑是一罪,反复推后回家时间又是一罪。她的世界是不安到流泪的凌晨三点钟。可我完全无法放弃这样的奇遇,更何况全程明厨亮灶事无巨细全都报备,除非我们十个在露天海边大开淫趴,我不知道有什么好令恋人如此痛苦。
很多很多这样的时刻堆叠起来,到最后我们两个的心,倦怠都已超过了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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