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人被免职#
2026年5月30日,中山大学通报两起学术不端行为,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邝某某和华南恶性肿瘤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康某某被免职,并分别被处以24个月、12个月的降职、限制晋升、暂停招生等处罚。
发布于 浙江
#中山大学2人被免职#
2026年5月30日,中山大学通报两起学术不端行为,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邝某某和华南恶性肿瘤防治全国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康某某被免职,并分别被处以24个月、12个月的降职、限制晋升、暂停招生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