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V
26-05-30 19:58 微博认证:爱好历史的法律人

关于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我有一个事情是很好奇的:女方是否曾经提起过刑事附带民事程序?
好吧,翻译成人话就是:女方是否曾要求男方(因强奸女方)赔偿女方损失?
所有的公开报道似乎都没提到这一点。当然也没有任何信息显示女方单独提起过要男方赔钱的民事诉讼。
当然,这种涉及到当事人隐私的事情,的确可能发生了也不报道。但我想连强奸案那么多细节都能报道了,还真的在乎隐私吗?
既然报道口口声声实锤男方是强奸既遂。那男方赔偿损失不是天经地义的吗?难道强奸了就这么结束了?钱都不用赔的吗?
有趣的是,赔偿损失的报道没有,但是女方后来把彩礼全都退了,报道当中倒是特地说了一下。
自家女儿被强奸了,男方坚决不认罪。结果女方把之前的彩礼全退了,并且不问男方要求赔偿。
女方和女方家属看那么开的吗?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