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华人说德国联邦政府已通过了修改刑法草案,今后迷奸罪起刑就是5年。第一次对德国的办事效率肃然起敬。
准确的说德国不是提高了强奸罪的量刑,是提高了迷奸罪的起刑点,这种认知是正确的,因为迷奸不是普通强奸,更是包含了性侵、谋杀、故意伤害、管制药品毒品持有、侮辱、名誉损害综合一体的严重犯罪。~http://t.cn/AX6R8pok
我个人认为在我国迷奸应起刑10年以上,而不是像现在的普通强奸3年起步。为什么不参考德国的五年起步呢?下一篇我专门做个解释。
来源:温致如猫
#高学历迷奸案醒来后一无所知的她们# #迷奸案受害者被困在失去的记忆里# #德国华人迷奸案背后的隐秘罪恶#
发布于 四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