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
26-05-29 18:59 微博认证:第一财经日报官方微博

【壹快评丨#骑手违规不止个人之过#,#骑手违规平台失职更需担责#】据媒体报道,4月19日凌晨,东莞市发生一起外卖骑手违法造成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东莞警方近日决定对该骑手所在外卖平台的网点众包骑手管理负责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故死者为外卖骑手耿某,事发时他正在配送外卖订单。事故发生是耿某的各种违法行为所致: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使用手机、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冒用号牌及经过改装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等。经认定,耿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这起事件与今年1月13日发生在广州市荔湾区的一起交通事故十分类似。当时,一名即时配送骑手在事故中当场死亡。广州警方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该配送团队多名骑手均存在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非法改装、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这两起事故,外卖平台网点负责人都被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刑法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该罪主体涵盖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以及直接从业人员。这两位网点负责人正是承担刑事责任的适格主体。

虽然这两起交通事故是因为外卖骑手违法导致,也造成了对他人的伤害,但许多人仍对骑手抱有同情。但同情之外,我们更需要反思:外卖骑手明知闯红灯、使用非法改装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是违法行为,为何还不惜冒险?平台网点负责人明知使用非法改装电动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何还默许甚至唆使外卖骑手这样做,甚至还组织电动车改装?

归根到底,是严苛的业绩压力与畸形的逐利导向,压倒了安全底线。http://t.cn/AX61mCw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