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omasChen
26-05-29 10:04 微博认证:媒体人

馬英九是否知情/授權 會是未來官司的關鍵

馬英九正式以基金會(不是個人)的名義,對蕭旭岑、王光慈提出刑事的提告,這案子會如何開花,被檢察官辦成多大的案子、牽扯出多少事情,基本上已經不在馬金、基金會董事會等的控制之下了。
而只要檢察官開始搜查,被告的蕭、王,也一定會提出證據自保與反擊。到了真開庭,那麼,馬英九就不僅是法人代表的控方(這可以不出庭由律師代表),但他一定會被傳當證人,這是不能不出庭的。
目前最關鍵的就是,馬英九是否知情?馬是否曾經指示過公款公用,是否授權過。而這些關鍵中的關鍵是:有沒有會議紀錄或是其他紀錄(即使是LINE之類的對話截圖)。
如果,馬真的曾經知道(那330萬不能捐給基金會,而改為捐給他個人,錢放在小金庫),也同意公款公用的處理方式,那這提告的主體(不包括未來檢察官可能辦開花的其他),基本就沒什麼可以告的,刑事的背信、侵佔都不會成立的。
馬英九這輩子經歷四次選舉,他一向自稱清廉、守法,自己不經手金錢、捐款等等。但是,四次選舉的馬英九與競選總部,就沒有小金庫?就沒有收受不宜公開的捐款/政治獻金?那是打死我也不信。
還記得柯文哲在2024大選後申報競選支出說過的嗎?
柯文哲當時說:我們在整個帳務的處理過程當中有沒有錯誤?我認為有。國民黨最厲害,乾脆不要報就好了。國民黨說他(大選)費用2億元,我想說加個零(20億)恐怕都不止;民進黨說5億元,也是不止。其實我跟你講,要挑的話他們也是,如果真的這樣看,我跟你保證,他的帳一定比我們更禁不起檢驗。
柯文哲當年申報是3.46億台幣。
看看馬英九當年選舉(雖然年代表較早)的申報支出(2004年政治獻金法上路後 所有收支細目都必須公開供外界查詢):
1998年台北市長選舉(對決陳水扁、王建煊)
申報競選支出: 約新台幣 1 億 1,000 餘萬元。
2002年 台北市長選舉(對決李應元)
申報競選支出: 約新台幣 9,000 餘萬元。
二、兩次大選(監察院政治獻金申報)
2008年大選(馬蕭配:馬英九、蕭萬長)
申報總支出: 新台幣 4 億 4,643 萬元,收入申報為 4 億 4,000 餘萬元不足的由國民黨補上的。
2012年大選(馬吳配:馬英九、吳敦義)
申報總支出: 新台幣 4 億 4,418 萬元
馬英九的兩次大選,都申報花了4億台幣,而柯文哲的說法是,再加一個0。
我曾經在郝龍斌的競選總部幫忙過幾個月/義工,我是知道一點內幕的,當然,那個年代已經不再賄選的買票,但不能/不宜見光的支出,任何選舉過的人都有,而哪個競選總部沒有小金庫?馬英九四次選舉,都沒有小金庫?都沒有私下收捐款?他都完全不知情?
還是那句話,你打死我都不信!
馬英九在2024/5失去禮遇以後,他的辦公室、他的隨扈、司機、秘書等都要花錢,花他自己的錢。這就是一些支持他的人,願意捐款給他,讓他的辦公室能運作,讓老馬還能活動,保留他的體面。而這個運作的錢,講白了就是小金庫。
而只是,小金庫是一直是由馬英九基金會的當時財務長王光慈負責處理的。然後,這小金庫與基金會的錢,就被認定混淆不清,馬英九現在認為被中飽私囊的侵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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