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被诈骗176W
26-05-29 08:59

#实名举报晋江法院法官林文晋办关系案人情案枉法裁判 ##阿根廷队世界杯26人名单#
我是(2026) 闽 0582 民初 73xx 号原告,电信诈骗受害人!
我被骗赃款流入丁荣波账户,提交完整质证意见、银行流水、公安涉案材料,铁证证明:被告二手车交易无合同、无发票、无过户、无车辆凭证、公私混同、完全虚假洗赃款!
承办法官林文晋:
对原告所有证据视而不见、只字不提、不予采信、不说理
对被告违法交易刻意回避、公然包庇、明显偏袒
故意错法、枉法裁判,办关系案、办人情案
我郑重质问: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原文
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林文晋严重违反《法官法》第十条、第四十六条,属于法定必须追责的枉法行为!
恳请@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洪志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果立即彻查、严肃追责、纠正错案,还我公道!还司法清白!
@晋江法院 @泉州中院 @福建高院 @最高人民法院 @法治日报 @中国长安网 @央视新闻@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公正 #枉法裁判 #违反法官法 #关系案人情案 #电信诈骗受害人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