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一天#上午终于断断续续把一份上周就开始写的判决书写完提交了。
下午换好制服准备去开会,昨天通知的四点,临时又通知改到两点半。出门路过内勤办公室,我还喊她一起去,因为通知里内勤也得去。看她还没有换制服还纳闷,要求提前10分钟到的。她说不是改到明天下午两点半了吗?
啊?明天下午两点半?我再翻手机看通知,确实是说因为会议时间冲突改到明天下午两点半了。我一直在忙,没仔细看。
下午又埋头写另一份也是上周写了一半的判决。期间听到庭长开庭的法庭不时传来吵闹声。判决书已经写到二审主文时,对面同事忽然问我今晚不去上瑜伽课吗?我说去啊,这一看时间已经五点四十二了,五点五十开始。我写判决太投入了没注意什么时候都已经下班了。
反正写到结尾了。赶紧站起身抓起包跑去上瑜伽课。我一周的锻炼就周日晚上的瑜伽和周日的跑步,所以除非全庭加班或者开庭没结束等特殊情形,正常我都会去上。到那人家已经开始了。
上完课没敢歇,又赶紧跑回办公室接着写我的判决。庭长开庭还没结束,已经七点了。
因为上诉人公司在二审立案后把公司注销了,所以一审判决结果都要变更下,把公司变成两名股东。这些股东自以为聪明,以为公司注销了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其实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注销,有限公司只是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不经营没财产执行不到也就算了;结果偷偷去注销公司,没有进行任何清算,虚假承诺无债权债务,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反而是各个股东个人一起承担责任,这是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个案子还好,被注销的公司一审只判决对赔偿金额中2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两个股东承担没多少钱。另一个案子,40多万,也因为在诉讼中把公司未经任何清算虚假承诺注销了,两个自然人股东现在也要承担责任了。
所以,奉劝大家,不要随便在诉讼中虚假清算注销公司,目前来看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判决写完又改了改,针对上诉人当庭提交的五六页陈述意见中提到的几点其认为一审违法、处理不当之处,一一针对性进行了回应。必须回应得明明白白,让上诉人无话可说,不然到时候还说我是故意回避问题。
我的判决基本都会对上诉人每一个意见作出回应,不仅包括上诉状上的,也包括庭审中零碎发表的,给他总结归纳到判决书上。
庭长的庭开到七点半才结束。庭长到我办公室吐槽两句,四万多块钱开了5个小时。
签笔录还在吵吵嚷嚷。我八点钟改完判决书提交,当事人才签完笔录走,期间我听到庭长给他解释,意思这不是判决书,而且有同步录音录像,书记员不可能一字不差都记下来等等。劝说半天,当事人还是看了半小时笔录才签完。
临走时,我给他和书记员桌上放了饼干,给他们垫垫肚子。从两点半到八点,他们肯定很累很饿了。自从之前有几次加班杯饿得难受怕了,现在我办公室常备饼干之类的,加班饿了就吃两块。上周一次性称了三斤饼干,一大包都带在办公室。
也不知这种加班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可以看看大家提交文书、签发文书的时间,有多少都是在晚上、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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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是上完瑜伽课回办公室路上拍的,觉得傍晚的天空很美,可惜没有时间驻足。第二张是晚上提交的判决书,总是遇到复杂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