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公案刘士魁
26-05-28 19:18

#中国人民大学[超话]# 六,《石头记》一书多名的意旨(上)

作者于第一回正文中言道:“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东鲁孔梅溪则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则题曰:《金陵十二钗》。”甲戎本则又有吴玉峰题曰:“《红楼梦》。”据此说来,此书像似曾有过这些书名。于此我不想去究讨这些书名的来历是否属实。因为没有必要去考证这个问题。作者于开卷时说的明白,是用假语村言来敷演一段故事。何必过于认真呢?只凭此处的空空道人与石头的对话来看,请问这一节到何处去考证呢?我看还是来探讨一下《石头记》的命名和宗旨,以及这些书名的含义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吧。《石头记》看来是根据本书之原起及出处而命名的。其名的本意是作者借通灵之说,幻形入世的故事以述其人的一生之阅历,代喻作者自身的一生之阅历。此即所谓的作『垫脚』之石而用者,出处‘那僧又道;若说你灵性,却又如此质愚,并更无奇贵之处。如此也只好(踮脚)而已,也罢,我如今大施法助你助,待劫终之日复还本质,以了此案。在戚本《石头记》第一回的回后总评。如:出口神奇幻中不幻……,借幻说法等。那么作者要借幻说什么呢?为什么不将真事真传呢?非要借幻来讲诉是什么意思呢?只是为了增加小说的浪漫色彩吗?不全是。你看开卷而言者:“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这就是说作者没用直笔讲述自己的阅历,而是借通灵之说,用曲笔、幻笔而寓之、喻者。所以批者于回后亦云:幻中不幻,借幻说法等,那么作者究竟要借幻说什么呢?根据作者的自白来看,是为使闺阁昭传而捉笔。因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他之上。而又万不可因他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根据此说:而使闺阁昭传的同时又不免要挂上作者的什么短处。他能有什么短处呢?难道说书中的宝玉他整天混在女儿堆里就是其短处不成?我认为宝玉不能直接和作者去划等号。要从隐喻中去着眼,才能识别作者的真事迹。那么隐喻何在呢?作者在叙此书的出处之先特意设立了这么一段文字:“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据如此说我们就应该特别注意梦幻中的情节。在此回中甄士隐的梦里,叙述了那一僧一道,且行且谈,谈论着欲将蠢物携往何处时,那僧笑道:“你放心,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后又云: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等语。诸位细想这里所说的如今现有一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试问是何旨意?据此而言?思前悟后,会情索理,这是一件与石头相关的一段风流公案。此处的公案应以禅学来论,公案,佛教假设一事,以禅理判决之,谓之公案。它是佛学中作佛求得正果的一种方法。公案,都是含义隐晦、非常难懂的事情与话头。如果弟子思索得一个公案的答案,说给师听,得师同意,称为印可。如此论来,这个如今正该了结的这段风流公案,应属作者借佛家来假设的一事,让我们以禅理而判决之。据此参前悟后应判为即作者的一件风流韵事者,来在书中,它就是第五回中贾宝玉风流梦中所领略的一番太虚情。根据甄士隐梦里遇见的那一僧一道的谈论内容和宗旨,参前悟后,知他们意欲将石头带往太虚幻境,到警幻仙子案前去交割,挂号,而造历幻缘。通过前后因果情由的印证即可判定。“如今正该了结的这一段风流案”,正属贾宝玉的风流一梦,这个梦景幻情的暗示即作者风流韵事的假设。其中便隐照着他风流一案的前因后果。所谓的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当指太虚幻境中的“金陵十二钗”以及书中诸情案中的情痴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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