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打伤他人 民法“账单”你要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http://t.cn/A6VGQhxy (来源:中国普法 编辑:孙玥 审核:王钢 发布:姚峰)

南京国防动员
26-05-28 15:41 微博认证: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