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符飞冤案家属: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一审对符飞滥用职权的认定是建立在有罪推论,变形技术推算出来的错误认定!望二审法院依法纠正![给力]//@2平方里的2631天:我觉得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就是在某种驱动力下的有罪推论!所以一切的技术动作就全部变形了。为了证明一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先是用单方面证言说你有犯罪的动机和实际的操作事实。然后再来证明你确实造成了损失。很尴尬的是本案中实际是高额盈利的,于是就出现了魔幻的一幕:拿“后续备案价上涨”做文章,把“潜在增值”反向认定为“国有资产损失”。如果我们反过来看就知道这种推论有多么荒谬了:四川移动老总李华由于买入公司旁边的一处房产(购买时,该房产属于很差的资产,不然他也不致于收钱后去购买)为他人谋利被认定受贿,但是案发时,这处资产已经增值几倍,按照这个案子检察官的思路,李华哪里是为人谋利,简直是断别人财路,为国有资产添砖加瓦,怎么能够算受贿。所以,案件的判定,永远不能用后期的数据来判定案发时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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