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检察
26-05-28 10:03 微博认证: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普法案例(三)

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六周年纪念日。今年5月,也是我国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来学习吧!
小李在网上购买了电脑显卡一张,后因显卡涨价,商家以货源不足为由迟迟不发货甚至取消订单,小李发现后找平台投诉,平台只建议他自行退款。此时小李有什么方法维权?
根据《民法典》规定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并完成支付后,即与商家之间成立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商家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拒绝发货,已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同时根据《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负有审核义务,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平台内经营者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平台应采取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相关法条
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