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2013年1月起被告人宋宇花在未得到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并通过购买淘宝网店货物的方式进行交易,至2013年8月,其利用网络删帖的经营额为13万余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有偿删帖行为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多选)
A.对本案不能适用2013年9月的司法解释,故被告人无罪
B.对本案能够适用2013年9月的司法解释,故被告人有罪
C.对司法解释必须适用从旧原则
D.对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从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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