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处理一份债权异议,一债会的时候作出 了不予确认的认定,债权人因此提了异议。
我看了申报材料,因为收到一份判决书证据,是在2018年的时候作出的一审判决,已经公布在裁判文书网上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债权人没有上诉,目前已生效。
本来我以为是很好处理的异议,结果打电话去,债权人不依不饶的讲了半个多小时,各种不服,还威胁要来举牌子。我们还是很耐心的解释,我们也是依法办事,根据证据来作出认定,既然有生效判决,除非提供了相反证据,否则我们只能依据生效判决作出认定,我们的职权范围不能超过生效判决。
本来他是有合法的救济途径的,一审判决后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后可以申请再审,但是他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从时间来看,再审期限已过,意味着已经很难推翻既定判决了,我们也只能做好解释工作。#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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