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狗狗须植入电子标识#】
北京养犬人注意了,您家有狗狗须值入电子标识了。
实施二十余年的《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迎来修改。修正草案提出,犬只出生满三个月的,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免疫接种点进行健康检查,接种狂犬病疫苗、植入电子标识,领取免疫证明。电子标识免费植入,损毁或失效的应当及时补植。
与植入电子标识相配套,养犬登记程序依据动物防疫法调整为“先免疫、后登记”。养犬人应自植入电子标识或核验信息之日起30日内,凭免疫证明向住所地公安机关申请养犬登记。对符合养犬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在5日内予以登记并发放电子养犬登记证。
物业今后会据此草案要求对狗狗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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