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商朝阳典型案例#【公司利益被损害,谁为公司发声?法院:公司治理失灵时,股东可直接提起代表诉讼】 本案中,法院经过事实调查,查明判断出公司内部决策机制的失灵,公司意志自由已完全丧失,公司的权力机关已被实际控制,股东与实控人之间的冲突较大,进而认定股东履行前置程序的结果是消极的,不存在公司内部救济的可能。为避免程序空转、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本案对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予以豁免。法院摒弃“就案办案”的形式化裁判思路,在全面查清案情的基础上,运用穿透式思维,精准适用法律,实现了对民营企业财产权利以及股东救济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规范融资行为,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支撑。 http://t.cn/AX6lnw4h

北京朝阳法院
26-05-27 10:59 微博认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