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题【5月27日】
法综经济法
2024年9月6日,深交所公告2份监管函,3份纪律处分决定,均指向终止注册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项目。保荐机构承销保荐、发行人律师均被书面警示,发行人被通报批评、发行人前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被公开谴责、签字律师被通报批评。
试述中介组织的概念、分类及其行为,并分析材料中的相关机构属于哪种类型。
法综经济法
2024年9月6日,深交所公告2份监管函,3份纪律处分决定,均指向终止注册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项目。保荐机构承销保荐、发行人律师均被书面警示,发行人被通报批评、发行人前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被公开谴责、签字律师被通报批评。
试述中介组织的概念、分类及其行为,并分析材料中的相关机构属于哪种类型。
一、中介组织的概念(2分)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中介组织是指在经济法实现机制中,介于国家和市场主体之间的辅助管理主体。对于国家来说,这类主体既是管理的对象之一,又是国家管理市场主体的辅助力量和传导中介;而对于市场主体来说,这类主体某种程度上既是自己实现利益的助力,在某些领域中又是自己的管理者。
二、中介组织的分类(4分)
(一)中介自律组织
中介自律组织的外延基本上等同于“社会经济团体”,主要是指各种综合性和专门性的行业协会,如证券业协会、轻工总会等。中介自律组织除了这些团体外,还包括其他一些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以及消费者协会、工会等。这些中介组织的共同特点在于其是由各种同类的市场主体共同组成,并对这些成员实施自律性的管理职能,一般不具有营利性。
(二)中介服务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是指在市场经济中提供各种服务的中介组织,主要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等。这些中介组织一般都属于营利性组织,提供专业服务,除了对委托人负责,还要对社会负责。
三、中介组织的行为(6分)
(一)中介自律组织的行为
1.自律管理行为
自律管理行为是指中介自律组织通过内部组织机制的运行,规范组织成员的行为,维持组织内部良好秩序,并使其与整个社会的法律秩序相协调的行为。其自律管理权的权力来源是组织成员的团体契约。由于自律组织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其自律性规约和决定主要是通过成员的自愿遵守来实现的,自律组织可以通过市场禁入、取消专业资质、影响商誉乃至于剥夺成员资格等方法对其施加不利影响。
2.授权管理行为
授权管理行为是指中介自律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或有权机关的依法决定,对组织成员和其他相关市场主体进行管理的行为。其权力来源是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和有权机关依法做出的决定。除约束其成员,还能约束其他相关市场主体。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此时,其在法律性质上是行政主体。
3.团体利益代理行为
中介自律组织出现的最初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组织成员的集体利益,中介自律组织发挥这种功能的各种行为统称为团体利益代理行为。其权力来源应属于组织成员的团体契约。中介自律组织的团体利益代理行为有对内和对外之分。对内的主要有团体内利益协调行为、培育专业市场行为、团体内互助行为等,对外的主要包括促进对外交流行为、集体抵御不法侵害行为以及反倾销诉讼发起行为等。
4.接受管理行为
正是因为中介自律组织在经济法实现机制中重要的管理地位,实现对它们的良好管理尤其关键。经济实践表明,只有管好中介自律组织,国家才能真正管好市场。加强对中介自律组织的管理,其可能会成为国家管理经济的好助手,而如果放任对中介自律组织的管理,其很可能会蜕变为市场主体违规牟利的保护伞。
(二)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
1.中介服务监管行为
与中介自律组织不同的是,中介服务机构与市场主体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前者实施中介监管行为的权力来源既不是后者的团体契约,也不是国家法律的明确授权,其真正来源只是因为中介服务机构具备某种专业职能,而这一职能又在法律中进行确认,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等。
2.接受管理行为
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对市场主体的管理,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转,而决不是为了制造一批不法市场主体的帮凶。在这一法律关系中,中介服务机构处于被管理的主体地位,其应受管理主体管理的行为可称为接受管理行为,也包括了积极行为、消极行为和抗辩救济行为等。
四、材料分析(2分)
材料中的保荐机构和律师所属律师事务所均属于中介服务机构。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