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
26-05-26 20:18 微博认证:前 律师李庄

#郑州片区法院的片汤#1,刑诉法解释311条明明白白,被告审判阶段有两次更换律师的权利,更换权的行使,具有天然的完全排他性!任何司法机关都无权剥夺!Z博案,在@郑州经开自贸法院 一审期间,更换权一次未用,现在用一次不可以吗!

另外,新接替律师取得了大量无罪证据,要提交给法官,法官拒收!办“铁案”可以,但起码要漂漂亮亮走过场吧!
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罕见!

@郑州中院 @豫法阳光 @郑州检察 @河南检察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