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被推下土崖致死案开庭# 专家解释:#见死不救也是杀人#】近日,咸阳一女子遭丈夫家暴后未获及时救治、最终被当作“尸体”推下土崖致死一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中,嫌疑人罪名从批捕时的故意伤害罪变更为被起诉时的故意杀人罪,背后法律逻辑、量刑尺度及亲属责任等问题成为舆论焦点。为何罪名会从故意伤害罪变成故意杀人罪?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张伟副教授解释,张某前期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生命处于危险之中,由此产生了法定的救治义务,本案中,医生明确告知需转院救治,张某却拒绝转院、将被害人带回家,放任死亡结果发生,还抛下土崖,符合不作为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制造针对生命的危险后,放任危险实现就是杀人!
本案中张某两名姐姐曾参与送医、准备物品,引发 “共犯” 争议。张老师澄清:“危险由张某制造,姐姐未制造危险,无法定救助义务,不构成故意杀人共犯。” @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 http://t.cn/AX6p02K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