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锡庆
26-05-26 17:10

“转融通〞的规则里有一个2019年加上去的小.条款,特殊情况下可以借券还钱(用现金了结),这特殊情况语焉不详。这个小条款打开了魔鬼的盒子:
1,机构 A 有 10 万股(真实、唯一)。
,2,A 通过转融通出借 10 万股给证金→证金借给券商→券商借给空头 B。
3,空头 B 把这 10 万股卖出,进入市场流通(真实成交、真实持仓)。
,4,关键点来了:B 不买券还,而是用现金了结(规则允许极端情况现金了结)。
5,证金收到现金后,把 A 的 10 万股 “出借状态” 解除,变回可出借状态。
6,同一份 10 万股,又可以再出借一次→再被卖出一次→再现金了结→再出借……
结果:
真实股票:永远只有 A 手里那 10 万股。
被卖出的股票:10 万→20 万→30 万→… 理论上无上限。
市场上流通的 “股票数量”,远大于真实发行量,等于凭空印股票。

当时贝莱德喊叹,买不完,买不完,根本买不完,就是这么来的。这个问题是在下戳穿的,那个东西被叫停了。一整套交易规则里,类似的致命小漏洞全部排除干净了吗?现在还存在的融券是怎么流转的,有没有类似的致命漏洞呢?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