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不观察任性变道 无证无牌三轮车负主责】4月9日10时许,冯某某无证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和顺县西外环路从南向北行驶至西外环路与S318线交叉口附近,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直接右转变道,与同方向彭某某驾驶的晋K7***Q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当事人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之规定。
当事人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当事人冯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彭某某负次要责任。 http://t.cn/AX6pZ7r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