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事律师张丽珍
26-05-26 16:30 微博认证: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资深离婚律师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微博原创视频博主

离婚冷静期到底有多少天?

很多人以为冷静期从30天变成了60天,其实不是——它一直都是“两个30天”。

《民法典》第1077条原文:提交离婚申请后,30天内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撤回(这叫撤回期)。30天过去,双方都没撤的,接下来的30天内必须亲自去领证,没去领的,视为撤回申请。

也就是说:第一个30天,是给你反悔用的;第二个30天,是给你去办手续用的。整个周期是60天,但严格来说只有前30天是“冷静+撤回”,后30天是“领证期”,不领也白搭。

重点是:不管多少天,只要这60天内有一方反悔或不配合,婚就离不掉。

所以给所有准备协议离婚的人一个实在建议:
如果你不确定对方能不能扛过这60天,千万不要先签离婚协议。
正确顺序是——先签婚内财产协议。
婚内财产协议签字就生效,财产怎么分当场锁死;而离婚协议要等到领了离婚证才生效,冷静期内对方随时可以撤回申请,你之前谈好的所有条件全白费。

记住:协议离婚的核心风险,不是冷静期太长,而是对方随时可以反悔。先把钱的事锁死,再谈感情的结束。#离婚冷静期# #律师说法# #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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