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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6 15:31

法治护航,让民企放心干、大胆闯
2025 年 5 月,《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民营经济基础性法律,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进入 “法治护航” 新阶段。一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系列配套政策密集落地,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发展信心不断增强、发展活力充分释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法治先行、公平公正、精准服务,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大胆创新、聚力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大的发展底气。《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 “两个毫不动摇”,将政策上升为法律,从制度层面保障民营经济平等地位、合法权益、发展空间。破解 “准入不准营”“玻璃门”“卷帘门”“旋转门” 等隐性壁垒,消除民营企业发展顾虑;强化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审查,让民营企业敢闯敢试、安心发展。
高质量发展,既要稳存量,也要扩增量;既要扶小微,也要育龙头。基层要落实落细《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政策,聚焦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用工难、转型难等痛点难点,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再贷款、贴息、担保等政策,为小微企业 “输血供氧”;优化用工服务,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开展技能培训,缓解用工缺口;引导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技术创新、数字化改造、品牌建设,培育新质生产力。
优化营商环境,关键在干部、核心在服务、根本在落实。基层要持续转变作风,摒弃 “官本位” 思想,树立 “企业至上、服务第一” 理念,当好 “服务员”“店小二”“护航员”。深化 “放管服” 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少不必要检查,为企业松绑减负;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坦荡真诚同企业交往,主动靠前服务、及时排忧解难、依法依规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站在新起点,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为契机,持续优化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发展动力、创造潜力,让民营经济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大放异彩。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