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衣》
我初见沈牧,是在一场行业酒会上。
彼时我刚被前公司裁员,穿着淘宝买的仿版套装,在角落里帮主办方整理资料。沈牧被众人簇拥着进来,一身剪裁得体的深灰西装,腕上的表在灯光下泛着冷光。他经过我身边时,我正蹲在地上捡散落的胸牌,他连余光都没分给我一寸。
"那个谁,"他的助理指着我,"去把沈总的演讲稿打印一份。"
我站起身,膝盖发麻:"我是受邀来的嘉宾。"
助理笑了,那笑容像在看一个不识趣的笑话:"嘉宾名单我看过,没有你。"
我没有争辩。在这个场合,我的"受邀"不过是前同事施舍的人情,我的解释在他们听来,不过是穷酸者的强撑颜面。我默默去打印了演讲稿,递过去时,沈牧终于正眼看我——他扫过我起球的袖口,眉头微不可察地皱了一下。
那眼神我懂。世人多以皮囊论高低,我这套两百块的套装,连被他记住的资格都没有。
后来我进了他的公司,从最底层的项目助理做起。第一次部门汇报,我熬了三个通宵做的方案,被主管随手丢在桌上:"这种水平也敢拿出来?"
我站着没动:"主管,第三页的数据模型,是我用Python重新跑过的,比旧版精准度提高了12%。"
他愣了一下,翻了几页,嗤笑:"那又怎样?你以为会写几行代码就能出头?"
我弯腰捡起方案:"不能。但我会一直写下去。"
那两年,我住过地下室,吃过三个月的泡面,在凌晨的办公室里对着电脑屏幕掉眼泪。我考下三个专业证书,自学了数据分析和法语,把每一个项目都做到超出预期120%。
再见到沈牧,是在公司年会上。我作为年度优秀员工代表发言,穿的是用第一笔年终奖定制的藏青色套装,腕上戴着一块普通的机械表——不贵,但干净得体。
"你叫林晚?"他在后台拦住我,目光落在我胸前的工牌上,"我对你有印象。"
我微笑:"沈总,两年前我帮您打印过演讲稿。"
他怔了怔,随即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原来是你。变了很多。"
"人总要变的。"我说,"不然怎么跳出原来的圈层?"
他听出了我的弦外之音,却并未恼怒,反而递来一张名片:"下周有个私人沙龙,有兴趣吗?"
那是他那个圈子的入场券。我知道,从这一刻起,我不再是那个蹲在地上捡胸牌的女孩了。
沙龙上,我遇见了当初酒会上那位助理。他端着酒杯过来,神色尴尬:"林小姐,之前……"
"之前什么事?"我晃着酒杯,笑意盈盈,"我都不记得了。"
他如释重负,我却知道,我不是不记得,而是不在乎了。当你弱小时,苛责别人不尊重你,是道德绑架;只有自己变强,才有资格谈真心。
后来沈牧追我,送花、送包、送珠宝。我在他送的那些华服里,始终穿着自己买的第一套定制西装去见他。
"为什么不穿我送的?"他问。
"因为罗衣是别人敬你的原因,"我整理着袖口,"但真心,要留给值得的人。"
他笑了,伸手替我拢了拢衣领:"林晚,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这个样子,让人既想敬你,又怕你。"
"怕什么?"
"怕你心里那杆秤,称得出所有虚情假意。"
我靠在他肩上,看着窗外灯火阑珊。这座城市依旧先敬罗衣后敬人,但我终于明白,罗衣是自己挣的,真心是自己守的。你弱时,别怪世人凉薄;你强时,才配谈善恶良莠。
如今我和沈牧并肩出席各种场合,人们敬他,也敬我。偶尔我会想起那个蹲在地上捡胸牌的女孩,想告诉她:别哭,别怨,往前走。终有一日,你也会穿上自己的罗衣,然后——把真心,留给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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